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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乡村也有“夜生活”,快来溪望谷体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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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乡村也有“夜生活”,快来溪望谷体验

浙江乡村也有“夜生活”,快来溪望谷体验

“朱调解员,太感谢(xiè)你了(le)!盼了这么多年的房产证(fángchǎnzhèng)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业主、标的额(biāodìé)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(yuánmǎn)句号。 这场纠纷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(mǒucūn)旧村改造。当时(dāngshí),该村与甲公司(gōngsī)签订《土地(tǔdì)收回补偿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,并以建成后的一幢房屋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对外销售。 然而,随着该村原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内容约定不明,双方就(jiù)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费用承担存在严重分歧,导致(dǎozhì)该幢房屋难以交付,69户业主(yèzhǔ)的安居梦迟迟未能实现。 这期间,业主(yèzhǔ)们不断向甲(jiǎ)公司(gōngsī)索要房屋(fángwū)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对协议效力存疑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分担与执行配合问题悬而未决(xuánérwèijué),甲公司无法直接将房屋过户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(lǚxíng)过户等职责。 “从案件先前的审理情况来看,判决并不是纠纷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(kěfǒu)选择先行调解(tiáojiě)来缓和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(fǎyuàn)立案庭庭长何亚江听了业主代表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(jiànyì)。 该建议得到认可后(hòu)(hòu)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了隔壁的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(gōngzuòrényuán)通过“浙里调解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(gěi)了全国模范调解员朱健平。 拥有多年司法系统工作经验的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村里(cūnlǐ)和甲公司的疙瘩解开,证就能(néng)办,房就能住!”他引导69户业主将(jiāng)核心诉求聚焦于“解决村企(cūnqǐ)之间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 “土地出让金分摊、税费计算(jìsuàn)及部分政策性减免优惠这些专业问题,单靠调解(tiáojiě)很难厘清。”于是,朱健平在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“牵头抓总”下,会同法院协调信访、住建、税务、街道等多个部门召开了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不合理(bùhélǐ)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(xiéyì)条款(tiáokuǎn)进行合法性论证,确保(quèbǎo)方案合规可行。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都能接受(jiēshòu)的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最终出炉: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费用得到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(jīnnián)5月底,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缴清,大部分(dàbùfèn)业主如愿拿到(nádào)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 这场十年(shínián)积案的成功化解,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受理(shòulǐ)、分层过滤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简单的任务分派(fēnpài),而是通过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,让村社基层专注调处日常(rìcháng)琐事(suǒshì),市县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 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耗费数年(shùnián),中心主导的调解模式高效、经济地(dì)将矛盾化解在诉前,节省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精力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部副部长(bùzhǎng)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滔滔对此深有感触(shēnyǒugǎnchù)。 自2021年6月临海(línhǎi)率先探索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机制以来,按照“制度重塑、流程再造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了人民调解、行政(xíngzhèng)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(lìliàng)。据统计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(tōngguò)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成功率(chénggōnglǜ)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(chéng)逐年上升态势,三年共减少法院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(wànjiàn),较全省平均增幅低37.5个百分点。 2025年6月(yuè),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工作部出台(chūtái)《关于建立健全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在全市推广设置无差别(wúchābié)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实现矛盾纠纷(jiūfēn)“进一扇门,办所有事”。 “该机制(jīzhì)是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》的具体行动。”台州中院(zhōngyuàn)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表示,“通过将司法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(zhōngxīn)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(zhèngzhìzérèn)、法治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举措。” 来源:人民法院报·1版(bǎn) 记者:余建华丨通讯员(tōngxùnyuán):黄维 项旭 王先富 见习(jiànxí)编辑:贺晴(hèqíng)|联系电话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:fyxw@rmfyb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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